赵旭东
民商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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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旭东,教授,1959年9月生,
山东栖霞
人,著名民商法学家,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中国教育部“
长江
学者”,
中国法学会
商法学研究会
会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是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为 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研究工作,尤其在法人制度方面有卓越的教学和研究成果。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
法人制度论
》、《公司法学》等二十余部学术箸作。在《
中国社会科学
》、《
法学研究
》、《
中国法学
》《
政法论坛
》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主要职务
中国政法大学
赵旭东教授的主要社会职务包括: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尚公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中华全国总工会
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公安局
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
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
中信国安
公司独立董事、
同仁堂
集团公司
外部董事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