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东

民商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赵旭东,教授,1959年9月生,山东栖霞人,著名民商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中国教育部“长江学者”,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讲师团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是第三届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

研究领域

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公司法学、合同法学。自1985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研究工作,尤其在法人制度方面有卓越的教学和研究成果。著有《企业法律形态论》、《法人制度论》、《公司法学》等二十余部学术箸作。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主要职务

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的主要社会职务包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等、中信国安公司独立董事、同仁堂集团公司外部董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