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康·乍萨

湄公河惨案主犯之一
桑康·乍萨(1951年~2013年3月1日)[2],男,傣族,泰国人,糯康犯罪集团的2号人物。[1][3]
桑康·乍萨是糯康犯罪集团的2号人物,在2008年加入糯康犯罪集团。[3]2011年10月5日,桑康·乍萨参与和策划了湄公河惨案[4][5]2012年7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执行逮捕[1],9月20日,桑康·乍萨在云南被公开审理。11月6日,一审被判死刑。12月20日上午,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12月26日,二审宣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桑康·乍萨等人数罪并罚判处死刑。[4][6]2013年3月1日,桑康·乍萨被执行死刑。[2]

人物经历

桑康·乍萨1951年出生于泰国[1]桑康·乍萨是糯康犯罪集团的2号人物,在2008年加入糯康犯罪集团,负责财务和成员的训练,相当于军师[3]
2011年4月2日,,桑康·乍萨与涉嫌参与本案的翁蔑及扎西卡、扎波等人,将中国货船“渝西3号”船长冉某某及老挝客船金木棉3号”船长罗某某劫持为人质。后货船船主交赎金后中国货船及船员被缅甸政府解救。[7]2011年10月5日上午,桑康·乍萨组织和策划了“华平号”和“玉兴8号”两艘中国商船湄公河金三角水域袭击事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