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材

明朝官员
梁材(1470年-1540年),字大用,号俭庵,南京金吾右卫(今江苏省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1499年(弘治十二年)己未科进士,曾任德清知县、刑部主事监察御史等职。正德初,起补云南,历任贵州广东左、右布政使。嘉靖初年,复起原官,加太子少保。隆庆初年,赠太子太保,谥端肃。嘉靖七年(1528年)官至户部尚书,曾两度去职。嘉靖十九年(1540年)请限制滥赏,[]帝意,落职闲住。

人物经历

梁材(1470-1540),字大用,大城县旺村人,著名政治家、经济家。明弘治进士,历任德清知县,刑部主事,嘉兴知府浙江右参政、按察使,云南、贵州、广东布政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江西巡抚,刑部右侍郎。
嘉靖七年十二月任户部尚书。时朝廷年收银30万两,支出却高达240万两,国库空虚,梁材毅然上书建言,经其开源节流才使国库充盈。嘉靖十年九月因母忧去职,十三年九月复职。十七年三月因忤皇帝被免职。第二年五月因其清廉勤政,又复职,并加封太子少保衔。同年秋兼管刑部事宜。世宗曾慨叹道:我朝的尚书如有像梁材的十二人,我就不忧虑天下了!嘉靖十九年六月,他又因为忤帝被罢职,十月,忧愤而卒。后来国库空虚,皇帝悔之不及,叹道:梁材在,就不会这样了!”谥号端肃。《明史》有专传。[1]

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