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曾是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201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并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1] 主要职责
(一)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