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在云南省设立的一个行政区,成立于1950年。该专区位于云南省中北部,最初辖有楚雄、双柏、镇南、牟定、姚安、大姚、盐丰、永仁、禄丰、广通、盐兴等县。专员公署驻楚雄县(今市)。1953年,元谋、武定、安宁、罗次、禄劝、富民六县并入楚雄专区。1956年,安宁县被划归昆明市。1957年,楚雄专区被撤销,其行政区域改设为楚雄彝族自治州。 撤销与后续
楚雄专区的撤销标志着云南省行政区划的一次重要调整。1957年,楚雄专区正式撤销,其原辖区域根据民族自治政策的需要,改设为楚雄彝族自治州。这一变化旨在加强对当地彝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管理,促进当地经济和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