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11修正)

法律法规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