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侨,通常是指主权国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将生活在境外以及因某种原因旅居境外的侨民与本国公民集中撤回本土的外交行为。[1]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印尼发生大规模排华浪潮,中国派船接运自愿归国华侨,后扩建和新建国营华侨农场安置。此后,南亚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发生排挤迫害华侨事件,中国及时高效组织撤侨,如1962年从印度撤侨数千人,1965年印尼再次排华中国派船撤侨并首次派出海军护卫,70年代后期从越南撤侨,90年代末期印尼排华风潮又起第三次撤侨。1986年南也门内乱中国首派民航飞机与轮船撤侨,1994年也门内战中国动用船舶和包机撤侨成功。2000年所罗门群岛撤侨开启新篇章,后东帝汶、黎巴嫩、汤加、乍得等国发生骚乱和战争中国陆续组织撤侨。2010年吉尔吉斯斯坦骚乱,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与驻吉使馆启动应急机制,乌方为中方撤侨提供便利,华人华侨在驻吉使馆组织下回国。2011年西亚北非地区骚乱,中国从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