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opposition party[1]或party out of power[2]),亦称“反对党“,指资本主义国家未取得执政权、未能执政的政党。[3]
在野党不执掌政权或不参与执政,但还是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内的政党,拥有合法的地位。在现代西方各国,在野党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已经为人们所广泛认同。野党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了合法化的监督权,其职责就是监督执政党,对执政党政府的政策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舆论工具进行批评、揭露,或通过议会等机构进行调查、质询、弹劾,以此来约束政府行 为。在野党的建立机制主要是源于洛克与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分立制衡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以及合法反对理论等理论。其功能表现在利益聚合和表达功能、政治竞争功能、政治动员和社会化功能以及标榜民主功能。[3] 词源含义
”在野党”作为一个政治专用名词频频出现在现当代的国际政治舞台上,与”执政党”相对。《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不当政的政党”,指在野党政治上处于受支配地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