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opposition party[1]或party out of power[2]),亦称“反对党”,是指政党政治国家内未执政的政党,与执政党是互斥的集合。[3]具体表现为:在议会选举中未获得多数席位(或未获得席位),或在总统选举中未赢得总统职位,因此无法组织政府或参与内阁组成的政党。
在野党不执掌政权或不参与执政,但还是资本主义政治体制内的政党,拥有合法的地位。在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在野党即反对党,而在英国等实行反对党制度的国家,在野党不一定是法定反对党。在现代西方各国,在野党存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已经为人们所广泛认同。野党与生俱来就被赋予了合法化的监督权,其职责就是监督执政党,对执政党政府的政策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舆论工具进行批评、揭露,或通过议会等机构进行调查、质询、弹劾,以此来约束政府行为。在野党的建立机制主要是源于洛克与孟德斯鸠的国家权力分立制衡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以及合法反对理论等理论。其功能表现在利益聚合和表达功能、政治竞争功能、政治动员和社会化功能以及标榜民主功能。[3] 美国在野党主要是共和党或是民主党,通过国会的立法权、议案审议权对政府进行制约;英国在野党主要有自由党、自由民主党、苏格兰民族党等,通过议会的质询权、不信任动议案、影子内阁等方式对政府进行制约;法国的社会党为其主要反对党。[3] 词源含义
”在野党”作为一个政治专用名词频频出现在现当代的国际政治舞台上,与”执政党”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