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用地

城镇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
低效用地是指已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但尚未使用的土地,以及现状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土地等。[1]低效用地再开发有利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增加有效建设用地供给,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
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决定在北京等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2]2024年1月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武汉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3]2024年4月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的通知。[4]2024年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第一批典型案例》的函,其主要内容是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省市总结提炼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的经验做法,并编制了相关典型案例。[5]

定义

低效用地是指已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但尚未使用的土地,以及现状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土地等。[1]

相关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