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

2016年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新区
长春新区是第17个国家级新区,也是2016年以来国务院同意设立的新区。长春新区由国务院于2016年2月3日批复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紧邻长春市主城区,其主体位于长春东北侧,是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九台部分区域,覆盖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约499平方公里。
长春新区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坚实、创新氛围浓厚、开放条件优越、承载能力较强。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吉林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长春新区除了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外,长春新区的职能之一是“深化图们江区域合作开发”。 
截至2021年6月,长春新区下辖一个国家级高新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省级开发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包含1个乡、7个街道,40个社区,39个行政村,常住人口约58万人。[1]

成立背景

长春地处通向远东地区的大十字枢纽地带,是东北地区经过图们江出海的一个节点和战略桥头堡,也是中蒙国际大通道上最强的战略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