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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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共五章、三十一条(含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为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改善
建筑功能
,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
安徽省
实际制定的,适用于该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等活动。
委员会公告
第 一○四 号
《安徽省发展新 型墙体材料条例》已经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