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
宏观调控权是国家调制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国家规制、货币政策、财税政策等方式,宏观调控权的享有主体对经济运行和发展实行总体指导和调控,有助于实现经济发展、熨平经济周期、平衡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关系、调节国家产业经济结构,主要包含规划调控权、货币政策调控权、财政税收调控权等内容。

基本介绍

公理性原则
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公理性原则,是严格意义上的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原则,由“法律的客观性”所决定的一种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原则,它普遍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特定性、普适性、抽象性是其确立的形式标准,社会经济关系是其确立的实质标准;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方法,则是其确立的基本方法。宏观调控权法律控制的公理性原则,通常分为具体原则和基本原则,前者包括权力有限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权责一致原则,后者则是指比例适度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