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

证明采矿企业采矿权的文件
采矿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向采矿企业颁发的,授予采矿企业采矿权的正式法律文书。
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国营矿山企业,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对其开采范围、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文件颁发;特定矿种开采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办的国营矿山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对其开采范围、综合利用方案进行复核并签署意见,在批准后根据批准文件颁布。
向乡镇集体矿山企业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办法和个体采矿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1][2]

概念

按照国家、市和县有关规定,属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权限的矿产资源,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并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证照类型信息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固定赋值及管理。采矿许可证元数据体系由证照类型信息、基础信息、业务信息构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形成的电子证照和电子证照目录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