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于2019年3月,已被列入立法计划。[2]
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3]

立法经过

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正在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锣密鼓地起草《强制执行法》,争取在2019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1]
2022年6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明确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协助执行机制、罚款、拘留等措施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为民事主体实现权利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