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是1986年12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条例,旨在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1][2][3]

发布信息

1986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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