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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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以闽政办〔2014〕21号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该《意见》分分类的原则、分类的范围、分类的标准、分类的方法、分类的程序、工作要求6部分。
通知
福建省
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4〕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平潭综合实验区
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