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

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
2014年1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14〕21号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该《意见》分分类的原则、分类的范围、分类的标准、分类的方法、分类的程序、工作要求6部分。

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4〕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