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

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深圳市公安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各区设有公安分局,各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分局与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1]

历史沿革

1979年,在原宝安县公安局的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公安局。此后10年间,随着深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渐发展壮大,从一个处级局升格为副厅级局。1990年7月,设立福田、罗湖、南山三个公安分局。1992年,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区,分别成立宝安、龙岗公安分局。1998年,设立盐田区,沙头角公安分局更名为盐田公安分局。[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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