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完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形成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的共同体,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1][2]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了各种形式的医共体。[3]截至2025年11月,全国有2199个县(市、区)已在建设运行309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覆盖了全部的县和县级市及1/3的城市区,覆盖人口约9.24亿。[4] 相关背景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一项重点工作,是推进健康中国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为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高,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总的看,中国优质医疗资源的供给总量仍然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和效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尤其是部分地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所弱化,与群众能够就近“看得好病”的期望还存在差距。为此,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医共体,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5] 概念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