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令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执法的方式对烟花爆竹产业的相关领域进行严格监管,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一种措施。[1]
20世纪九十年代起,中国就有许多城市基于安全和环保的考虑,将城区设为禁放区。[2]1992年,广州市首开“禁放令”先河。之后,全国各大中小城市陆续禁放限放。[3]到了2005年前后,由于被指“没了年味”,全国一百多个城市撤销了禁限放令。[2]2018年春节,受雾霾影响严重的京津冀地区,陆续开始对“禁放令”进行更严格的规定,将主城区的“限制燃放”规定为“全面禁燃” 。[1]到2023年初,多地对“全面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政策作出调整和松绑。2023年初,广东、山东、辽宁等多地将“禁止”改为“限制”,规定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4]
截至2022年末全国禁放烟花城市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5]
背景介绍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节庆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庆祝娱乐,但这也导致环境污染、火灾、人员伤亡等事故频发。[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