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制度是我国培养和造就高水平年轻科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促进学校博士后研究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将采取措施,主要招收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保证全脱产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宿和博士后公寓的正常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和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博士后公寓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办法内容
西南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博士后公寓由学校人事处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条 为保证博士后公寓设备及家具完好,博士后办理公寓入住手续时,须交纳住房保证金2000元。博士后按时出站退房时,经学校验收设施完好,保证金如数退还。如有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