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8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0日起施行。[1]

1公告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
2013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