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9日在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上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建立并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其制定依据包括《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条款。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管均适用于此办法。2010年12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对该办法的部分修订,主要涉及将其中引用的《城市规划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于发布之日即行生效。

法规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公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并在2002年9月9日建设部第63次常务会议后正式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时任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签发了这一法令。[1]

规定细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