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甫春

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
李甫春 研究员,男,1939年8月出生,广西凤山人。1963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分院(现中南民族学院)。曾任广西社会科学院壮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西南民族研究学会副会长,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等职。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

人物平生

李甫春出生于西凤山县一个贫苦的农民之家,他能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的努力外,还离不开父亲和老师的支持。在李甫春的家族成员中文化程度最高的就是他的外公——一位私塾先生,相当于小学教师。李甫春的父亲有个愿望,就是想让李甫春也成为一个像外公一样的小学老师,于是在李甫春小学毕业后就把他送去了初中。但是事与愿违,李甫春在初中毕业后填报志愿时,填报的是一个师范学校,而老师却觉得他个子矮、年纪小,不适合当老师,就帮他改填了东兰高中,结果他被高中录取了。尽管如此,父亲并没有反对,让他继续往高中深造。
高中的生活很艰苦,由于学校在临县东兰县,离家较远,李甫春只能在放寒暑假的时候才能回家。因为家里能够提供的生活费极其有限,而他又不忍心老向家里要,所以他常常忍饥挨饿。学校食堂外面的黑板上每天都有“黑名单”,他的名字常常被登在上面——“李甫春某月某日开始停膳”。因为这,李甫春也曾萌生过退学的念头,那样也可以为家里减轻一点负担。他的班主任江永享得知李甫春的这一情况后,立即写了一张纸条给食堂,上面写着:“该生的伙食费从我的工资里扣除”。于是在班主任的帮助下,他最终完成了高中三年的学业。李甫春至今对班主任的恩情念念不忘,江老师后来在河池行署地区做行政副专员,李甫春每次去河池都会去看望他。
高中毕业后,李甫春考上了大学。在他之前,村子里还没有一个大学生,因此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他很高兴,他最终没有辜负家人和班主任的殷切希望,走上了一条光明的人生道路。那时民族学院不收学费的政策给了李甫春很大的帮助,使他顺利地成为了一名大学生。学校每月还发给学生13元生活费,这又为李甫春和他的家庭减轻了不少负担。然而在他上大学一年后父亲就去世了,这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打击。他的妹妹还在读书,姐姐也已经出嫁,家里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因此家境变得更加窘迫,生活变得更加艰难。为了省下路费,他放假一般都不回家,不能侍奉老母使他的心感到阵阵酸痛,也让他感到非常的愧疚。他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好好工作,让家人都能过上很好的生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