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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德雷-快懂百科
布拉德雷(1846~1924)Bradley,Francis Herbert 英国 哲学家 ,逻辑学家,新黑格尔主义的代表。 [1] 1846年1月30日生于布雷克诺克郡,卒于1924年9月18日。 [2]
人物生平 布拉德雷从 伦理学 转向逻辑学,1883年发表了两卷本的《逻辑学原理》。90年代又转向哲学,并发表了《表象与实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初版于1893年,1897年出第二版,增补了三篇长文及若干补注)。该书是他的主要哲学代表作,但遭到了以 美国 实用主义 者 詹姆士 、 杜威 及 英国 新实在论者 G·E·摩尔 、 罗素 等人的反驳。为了回答这些驳论,布拉德雷从1907年后先后连续在《思想》(Mind)杂志上发表文章反驳,1914年将这些论文汇集出版,题为《真理与实在论文集》。此外,还有他死后出版的《论文集》等著作。 从上不难看出,布拉德雷的学术生涯可以分为 伦理学 — 逻辑学 —哲学三大阶段。众多的学术作品为他赢得了崇高的社会声誉,1883年,他被 格拉斯哥大学 授予法学博士学位;1921年和1922年,他先后被丹麦皇家学院和林赛(罗马)科学院聘为院士;1923年担任 米兰 的 伦巴第 皇家学会通讯会员;只是因为健康原因才使他未能成为 英国科学院 的创始成员,但在另外一位新 黑格尔 主义者鲍桑奎的提议下,仍授予了他名誉会员的称号。最重要的是,1924年6月, 英国 国王颁发给他一枚功勋勋章,他是 英国历史 上第一位获此项殊荣的 哲学家 。不幸仅三个月后,布拉德雷因血液中毒在 牛津 一家私人医院 溘 [kè ] 然长逝。这位大智若愚、终生孤郁的思想家的去世,也使得现代英国新黑格尔主义像一颗耀眼的 流星 一般随着他的故去一道陨落。 布拉德雷的伦理思想基本上集中于他的《 伦理学研究 》一书中。该书以专论及注解的形式构成,全书共有七篇论文,若干注释附于第一、二、三、五篇论文之后,一个结论。按这些论文的思想内容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关于意志自由与 道德责任 的问题;包括I:《论意志自由和必然性相联系的一般责任概念》和三个注释。第二部分关于 自我实现 的原则和对快乐主义的批判,包括论文II《我为什么应该有道德?》和论文III《为快乐而快乐》,及这两篇论文的的三个注释。第三部分是关于权利与义务,包括论文IV《为义务而义务》和论文V《我的岗位和义务》及一个注释。第四部分是关于道德理想与自我牺牲,包括论文VI《理想的道德》和论文VII《自私性与自我牺牲》。从内容和形式上看,布拉德雷的伦理学体系与格林的并无很大的 差别,但他们的具体表述和方法却各有千秋。在许多方面,布拉德雷大大深化了格林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