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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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邮联
组织法
以外的其他法规的核准方式,按各签字国的宪法规定办理。第四条参加附加议定书和邮联其他法规1、未签署本附加议定书的邮联各会员国,可以随时参加本附加议定书。 2、原参加各项法规、但未签署经大会重订的各项法规的各会员国,应尽快参加这些法规。
正文
万国邮政联盟
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
第一条
(修改后的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