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

一种办学形式
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1]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双重产物。[4]
中外合作办学在晚清就已出现,140余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数量、规模、性质、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取得了一定成就。[4]1996年5 月至2018年6月国家教委(国家教育部)发布了一系列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文件《中外合作举办教育考试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批准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终止的通知》,[5][2][6][3]要求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应当反映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性质、层次和类型,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不得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前应当冠以中国高等学校的名称。[7]
截至2021年10月底,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有2447个,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200多个专业。合作对象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800多所外方高校,700多所中方高校。[8]

历史沿革

晚清就已出现中外合作办学,140余年来,中外合作办学的数量、规模、性质、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取得了一定成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