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是指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主体民族汉族以外的其余55个法定民族均是少数民族,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1]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制定和实施民族政功各民族实现平等权利,组织力量对民族名称与族群进行辨别,这项工作,就是民族识别。经过努力,科学家理清了我国民族大家庭的基本构成,确认了56个民族成分,民族识别的顺利进行,为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依据,打下了基础。[1]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2] 2021年5月11日,中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布,中国人口中,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47万人,占8.89%;与2010年相比,汉族人口增长4.93%,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10.26%,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上升0.40个百分点。[3][4]尽管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的比重不到10%,但分布却十分广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的60%以上。由于历史和地理等方面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沿海汉族地区的人口密度差距悬殊,总的来说,中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有两个特点, 第一,小聚居大杂居;第二,分布范围广,但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另外,我国陆地边境线全长2万多公里,绝大部分都在少数民族地区。[5]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