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延安市人民政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每届任期五年。[1] 机构改革
2019年1月,陕西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延安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21日下午,市委召开延安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本次机构改革后,市本级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其中市委机构14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市委工作机关13个,市政府工作部门33个。《方案》逐项落实此次改革中央和省委要求市级必须调整优化的党政机构和职能,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运行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