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1月21日正式挂牌运行,系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实施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共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市县分中心的批复》精神,2016年7月设立了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华蓥市分中心、岳池县分中心、武胜县分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根据《中共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精神,重新设立了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署办公。[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中、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部署。受委托依法承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实施和服务工作。
(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和现场管理服务,承担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
(三)按规定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化、流程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