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是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三位”是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统一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高校依据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将考生的高中学考成绩、统一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合成综合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 浙江省从2011年全国率先推行的三位一体高考招生模式,实行过程中具体细节有一定的变化。[1][4][5]但总体的招生流程,都是网上报名,初次遴选,并在高校的招生官网进行公布,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末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招生院校的测试机会。参加高考后,再到所报考招生院校进行素质测评。所取得的素质测评成绩,按照招生高校预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比例进行合成,以此成绩作为三位一体录取的依据。高校的素质测试一般是在高考后进行。浙江省考试院根据招生高校报送的名字进行提前投档,预先录取。[6][7] 三位一体招生制度,扩大学生学校双向选择权。评价从单一向综合转变。为解决统一高考选拔评价标准、方式相对单一,学生和学校选择空间较小,一考定终身等问题,以及推进素质教育有着积极意义。[3]
定义
三位一体,是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三位”是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高中学考)、统一高考和综合素质评价(含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