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弹

靠火箭发动机推进的弹药
火箭弹(rocket projectile[1])通常是指靠火箭发动机所产生的推力为动力,以完成一定作战任务的无制导装置的弹药,主要用于杀伤、压制敌方有生力量,破坏工事及武器装备等。与火炮弹丸不同,火箭弹是通过发射装置借助于火箭发动机产生的反作用力而运动的,而火箭发射装置只赋予火箭弹一定射角、射向,并提供点火机构,创造火箭发动机开始工作的条件,并不给火箭弹提供任何飞行动力。[2]
火箭弹主要由战斗部、火箭发动机及稳定装置等部件组成。战斗部是在弹道终点发挥作战效能的部件;火箭发动机是使火箭弹能够飞行的推进动力装置,目前装备及在研的火箭弹主要采用固体火箭发动机;稳定装置是使火箭弹能够按预定的姿态及弹道在空中稳定飞行的装置。[3]
世界各国研制或装备的各种火箭弹种类有很多。按战斗部类型不同分为杀伤、爆破、杀爆、破甲、碎甲、布雷、燃烧、发烟及子母式火箭弹等,按作战使用和所配属兵种不同分为地面炮兵(野战)火箭弹、地面步兵(单兵)反坦克火箭弹、空军航空)火箭弹和海军火箭弹等,而按飞行稳定方式不同又分为旋转稳定火箭弹和尾翼稳定火箭弹等。[1]

历史沿革

火箭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远在火炮出现以前就已将火箭运用于军事目的。历史事实说明,中国是火箭的发源地。据史料记载,公元969年(宋开宝元年)冯义升和岳义方两人发明了火箭并试验成功。公元1161年宋军就有了初期的火箭武器——“霹雳炮",并应用于军事。中国的火药及火箭技术于13-14世纪传入阿拉伯国家,以后又传入欧洲[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