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丰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丰台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2020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入选第二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名单。[1]

丰台简介

丰台区位于北京市西南部,所辖面积305.87平方公里,在城八区占第三位,周边相邻8个区。东临朝阳区,北接崇文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北为门头沟区,西南和东南为房山区大兴区。区政府设在丰台镇文体路2号,直距天安门12公里。全区呈东西狭长形,最西端王佐镇千灵山至最东的南苑乡四道口村,东西相距35公里;南北最宽处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