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创建同名条目
条目
编辑
北京市
丰台区
人民政府是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北京市丰台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
负责;在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丰台区人民政府分别由区长、副区长和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五年,实行区长负责制。
2020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入选第二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
技术转移
基地名单。
[1]
丰台简介
丰台区
,
位于
北京市
西南部,所辖面积305.87平方公里,在
城八区
占第三位,周边相邻8个区。东临
朝阳区
,北接
崇文区
、
宣武区
、
海淀区
和
石景山区
,西北为
门头沟区
,西南和东南为
房山区
和
大兴区
。区政府设在
丰台镇
文体路2号,直距
天安门
12公里。全区呈东西狭长形,最西端
王佐镇
的
千灵山
至最东的南苑乡四道口村,东西相距35公里;南北最宽处14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