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发包方和承包方达成的书面协议
施工合同(Construction Contracts[1])指为了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2]
施工合同的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发包人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并且要落实投资计划,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2][3]
施工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其他形式合同三类。在总价合同中,合同的总价在约定的范围内不会发生变动;在单价合同中,合同的单价在约定的范围内保持不变;在其他形式合同中,其最终价格是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酬金来计算的。[2]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在签订时,要注意仔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自身利益得到保障;在履约阶段,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时刻注意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小组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潜在的风险。[4][5]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