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劳动

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劳动
脑力劳动(mental labour),与“体力劳动”相对。[1]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劳动。其特征在于劳动者在生产中运用的是智力、科学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故亦称“智力劳动”。[2]是质量较高的复杂劳动。劳动中体力受脑力的支配,脑力以体力为基础,劳动是二者的结合。[3]体力和智力是劳动力素质的两个不同方面。脑力劳动主要体现于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知识、生产技能和经验。智力具有无限的广延性和创造性,容量极大,具有明显的历史继承性和积累性。脑力劳动作为一种生产劳动,很早就已发生。但是,当社会生产是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小规模生产时、生产过程依然服从于劳动者的直接技巧时,科学也没有发展成为同劳动相分离的独立力量,因此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没有明显的分野。

基本介绍

脑力劳动又称智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生理力劳动”相对,脑力劳动是劳动者以大脑神经系统为主要运动器官的劳动。体力劳动是劳动者以运动系统为主要运动器官的劳动。生理力劳动是劳动者以除运动系统及大脑神经系统以外的其它生理器官为主要运动器官的劳动。
第二信号系统的形成与发展是脑力劳动得以产生的前提条件,低等动物的大脑由于不具备第二信号系统,不能相对独立地进行脑力劳动,它只是为体力劳动或其他劳动提供必要的本能控制信号,从属于其他形式的劳动,因此脑力劳动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运动形式。
“体力劳动”的对称。劳动者以消耗脑力为主的劳动。在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中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并与体力劳动相对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脑力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虽然还存在本质差别,但它们之间不再相互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