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简称:中共湖北省委或湖北省委),是湖北省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国共产党湖北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五年。中共湖北省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1][2][3]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在湖北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本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行全面领导,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全面负责。[4] 历史沿革
湖北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发祥地。1920年秋,董必武、陈潭秋等7人在武昌抚院街召开会议,成立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湖北成为全国最早建立党的早期组织的6个地区之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