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会强奸

约会强奸
“约会强奸”并非法律概念,只是强奸的一种形式,是指男女在聚会过程中,男方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表现形式

在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案中,“约会强奸”的比例高达40%。海淀法院对3年来所审理的40起案件分析发现,有16起发生在约会场所。
2007年至2010年10月期间,海淀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包括大学生)强奸案40起,有16起列为约会强奸范畴。其中,恋爱、酒醉、网络约会是“约会强奸”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

调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