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议会(the Seimas of the Republic of Lithuania[1]),是立陶宛最高立法机关。[2] 立陶宛1918年脱离沙俄,1919年通过《竞选法》,1920年4月举行议会选举,并于同年5月召开首次全体会议。1922年,立陶宛第一届议会开幕,此后选举产生4届议会。1940年,立陶宛并入苏联,议会解散,被最高苏维埃取代。[2]1992年立陶宛独立后首届(总第6届)议会成立。[2][4] 立陶宛议会设议长1名,每届副议长上限为6人。议长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可连任。如总统病故、辞职、被弹劾或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其职责由议长代为行使。立陶宛议会下设15个常设委员会。[2]议会具有审议和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法律、确定总统选举时间、通过关于举行全民公决的决定等权利。[2]
历史沿革
独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