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革

企业术语之一
股份制改革,是企业做大做强、上市融资的重要环节。其可以实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从根本上讲,企业改革的目的在于明确产权,塑造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二是有利于筹集资金。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企业需要在广泛的社会范围内筹集资金。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到扩大生产、规模经营所需要的巨额资本,从而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三是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股份制改造,能使企业产权有明确的归属,便于资产在全社会范围内流动,推动企业的专业化发展和联合,调整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四是有利于确立法人财产权。在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拥有包括各出资者投资的各种财产而形成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是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首要条件,是公司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存在的基础,也是公司作为市场生存和发展主体的必要条件。[1]

定义

所谓股份制改革,事实上包含两个层面的改革,一个是企业产权制度层面,另一个是证券市场层面。

进展历程

我国的股份制改革在1978年前后就开始萌芽了。“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的某些社办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自发地采用了集资入股、股份合作、股金分红的办法,使企业规模越搞越大,企业经营充满活力。农民通过各种生产要素入股,形成了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就是股份制的雏形。在大多数人不知股票为何物的时候,在理论界和实业界还在争论市场经济和股份制应该姓“资”和姓“社”的时候,各种形式的股份制早已先后登上历史舞台了。1983年,第一家股份制企业深圳宝安联合投资公司成立。1984年7月20日,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即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社会资金的股份制企业。颇具戏剧性的是,及至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开始登堂入室,大规模的股份制改革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真正意义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