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制定的法律。[3]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进行了第六次修订。[1][2]

发布信息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并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1]

修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