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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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促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文化繁荣发展,提高全民文明素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条例全文
(2018年9月29日
天津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