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英文:Urban Planning[1]),是一门交叉类、综合性较强的学科,涉及理、工、文、艺诸多学科领域,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是一门涉及城市社会、经济、文化、艺术等多方面内容的学科[5]。
城市规划最早出现于19世纪,当时的学者提出了“田园城市”“工业城市”“卫星城市”等不同的城市规划概念[6]。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通过了《雅典宪章》,指出城市规划的目的是解决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大活动的正常进行。1977年12月,建筑师、规划师和有关官员签署了《马丘比丘宪章》,强调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对于城市及城市规划的重要性,认为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7][8]。 城市规划学科体系包括3个二级学科,即理论城市规划、技术城市规划和应用城市规划,是一个从基础理论到工程技术实践,再到应用甚至深入到城市社会制度和文化问题的完整学科体系[9][10]。城市规划体系包括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和城市规划运作体系(规划编制和开发控制)三个组成部分[11]。 定义
对于城市规划的概念,各国有不同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