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团体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是国务院批准,[1]民政部注册登记,国家民委主管,[2]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综合性社会团体。[3]

发展历史

协会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独特优势,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努力加强海内外各族同胞在经贸、文化、教育、科技、学术、新闻出版、体育、艺术、旅游等方面的合作,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协会主办的“中华一家亲——海峡两岸各民族中秋联欢活动”、“海峡两岸各族同胞欢度三月三节庆活动”已经成为推动海峡两岸同胞交流合作的重要品牌。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
2002年6月9日,以联络组织海内外各民族人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的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北京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全国政协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赵南起、白立忱,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任协会名誉会长,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任第一届协会会长,任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