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
社会责任理论[1][2][3]是现代资本主义世界流行的一种新闻传播理论,源于自由主义报刊理论,但又有所发展。该理论强调新闻媒介在享受自由权利的同时,应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政府不仅应允许自由,还应促进自由。社会责任理论实际上是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的理论基础。

衍生

社会责任理论的发展背景是资本的自由化,这一过程建立在自由而公平的竞争市场和消费者具备充分鉴别能力的前提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报业所有权集中,形成了一城一报的局面,导致市场竞争遭到破坏,出现了严重的报业垄断现象。此外,一些读者的低级趣味和鉴别能力不足,使得黄色报纸盛行,而负责任的报纸则失去了竞争力。这些现象引发了学者们对传播媒介的探讨,其中一些学者使用“葛勒什姆定理”来解释传播媒介的变化。20世纪的人类经历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危机,对自由主义的理性、道德等产生了怀疑,这在新闻学领域表现为一场观念性的变革,即从传统的自由主义传播思想转向社会责任论。现代心理学的新发现也为社会责任理论的产生提供了支持,心理学家通过研究发现,人类并非完全理性和善良,这颠覆了传统自由主义的哲学基础,推动了社会责任论的兴起。

哲学基础

社会责任理论继承和发展了自由主义传播理论,尤其体现在对人性问题的探究上。传统自由主义新闻思想认为人类是理性动物,性善仁慈,能根据良知良能辨别是非善恶。然而,社会责任理论否认了这一观点,认为人类并非完全理性,其选择未必总是正确。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潜意识行为理论发现,人类行为主要受潜意识支配,而非完全合于理性。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也承认人性的自私,反对激进的个人主义,并质疑意见自由市场的可能性。传统自由主义传播理论对社会及其与个人关系的认识受到牛顿学说的影响,但达尔文的进化论和爱因斯坦相对论改变了这一认识。社会责任论认为,社会本身虽无目的,但它代表了所有个人的整体利益,社会公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原则得到公认。社会责任理论还认为,真理的出现及其逆反取决于良好的教育机制和新闻工作者的激励作用。自由主义传播理论的哲学基础在19世纪后受到了挑战,现代社会对大众媒介增加了必要的约束,建立了自由而负责的传播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