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三部曲式是一种带有再现的、至少一部分是多段体的三部性曲式结构,是器乐曲中常用的一种形式,由单三部曲式发展而来,出现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1][2]
复三部曲式的结构特征主要表现在曲式的第三部分必须再现或变化再现第一部分材料;三部中至少第一部分是多段体,第二部分需用新材料陈述,与第一部分形成并置对比关系,且第二部分的调性往往转向主调的下属方向同两边形成调性和材料的双重对比。[2]
复三部曲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产生各种变化,形成了不同类型,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音乐。它既可作为独立乐曲的结构,也可用于套曲的一个乐章,但很少作为其他大型曲式结构的组成部分。[2]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A)的典型结构是单二部或单三部曲式,它们通常比在独立小曲中有较大发展。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单主题的形式,因为复三部曲式强调的是中间部分与两端部分的对比,第一部分即便是对比主题的三部曲式,两主题的对比程度也小于第一部分与中间部分的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