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管理条例

1986年国务院发布的条例
《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国务院于1986年1月23日发布的条例,后经一次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1][2][3]

发布历程

1986年1月23日,《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并实施。[1]1996年6月18日,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1986年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中国民政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4][5]
2019年7月3日,《地名管理条例》列入民政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6]2021年9月1日,《地名管理条例》经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3]

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