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华 男,51岁,汉族,无党派,资深律师,天津正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法制心理学会理事。 相关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一九八二年在天津市西青区司法局任法制宣教科科长,一九八四年开始从事律师作厂一九八六年参加全国首届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做法律工作。一九九七年参与创办中国科协法律事务所天津分所任副主任一职,后调入正奇律师事务所至今。主要从事行政诉讼实务、公司法律实务、合同法律实务、事故处理实务、房地产实务等。从事法律工作以来承办过千余件案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要有:中建六局一公司诉天津万科集团工程项目纠纷案、华夏房地产公司申请新都商厦破产案、天津恒基房地产公司诉中铁某局五公司工程质量纠纷案、恒基房地产公司与泰国在华某公司土地租赁纠纷案等。同时,还为数家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曾经在大型集团公司和中小型企业任职锻炼近五年,亲手起草、签署并履行的合同协议近百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海尔集团、长城汽车集团等著名企业合作多年。主要发表的文章有《关于我国国家礼仪改革创新的两点设想》、《致李瑞环同志关于人的工作的建议》(内部发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