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成都市公安局成立于1950年3月,是成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5][4]
2020年5月,成都市公安局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七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6]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中央公安部对成都解放后公安机关的设置,做出“一套机构人员、三块牌子”的决定,即成都市军管会公安处、川西区公安厅、成都市公安局合署办公,以利于集中领导、统一行动。1949年12月31日,刘伯承、邓小平发布命令:成都市实行军事管制,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该机构为全市军事管制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同时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处和司法处相应成立,它是最初的成都市政法机构。同日,公安处副处长赵方等以军事代表的身份对国民党政府四川省会警察局进行接管。[2]
1950年3月,成都市公安局正式成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