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简称中共辽宁省委或辽宁省委,是中国共产党在辽宁省的领导机关,由中国共产党辽宁省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4]
其中省委书记为许昆林同志,省委副书记为王新伟同志和熊茂平同志。[1][5][6][7][2][3]

主要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