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奈川条约(英语:Kanagawa Treaty[1],日语:にちべいわしんじょうやく[2]),又称《日美和好条约》[3],日本通称为《日米和亲条约》,是日本江户幕府的全权代表大学校长林复斋与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官马休·佩里分别作为双方代表签署、缔结的日美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于1854年3月31日(孝明天皇嘉永7年3月3日(旧历))签订于神奈川[4]。 该条约共十二条,主要内容是:日本开放下田、函馆两个港口,作为美国来往船只停泊港口[3];日本有义务援救遭遇海 难的美国船只及人员;日本保证向途经开放口岸的美国船舰提供煤炭、淡水、粮食及其他所需物资;日本同意美国外交官在条约签署后的18个月内进驻下田设置领事馆等,同时规定日本给予美国最惠国待遇[4]。 基本简介
从幕末的混乱期到明治开头时期,《神奈川条约》不过是日本不可避免的与列强所定立的不平等条约中的一部。依此缔结的条约,日本开启了下田及箱馆(现函馆)两港口,日本锁国体制就此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