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民
宿州市原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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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民,男,
汉族
,
河南商丘
人,1950年9月出生,
安徽农学院
农学专业毕业,
高级经济师
,1971年9月加入
中国共产党
。曾任
宿州市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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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04年10月22日,
安徽省巢湖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兴民涉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兴民犯受贿罪,判处
有期徒刑
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受贿所得
人民币
56.4万元、
美元
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
人物经历
1968.10-1974.09,亳县大杨公社下放知青、大队长兼民兵营长、革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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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09-1977.09,
安徽农学院
农学农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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